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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官方入口米乐官方入口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米乐官方入口米乐官方入口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6日以邮件或通讯的方式传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向爱国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正常经营所需,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双方已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基础,所有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6日以邮件或通讯的方式传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荣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正常业务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与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港智能”)、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武汉港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电气”)发生关联交易。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万元(不含税)。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准。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和公司及子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3、港迪电气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属公司关联方,已于2021年12月20日完成向无关联第三方出售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实际控制人向爱国、范沛、顾毅于2021年12月卸任港迪电气董事职务,徐林业于2022年12月卸任港迪电气董事职务,自2024年起,港迪电气已不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在上市审核的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2024年1-6月份将港迪电气持续识别为关联方,本表中关于港迪电气“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时段为2024 年 1-6月,而 2024 年预计发生金额系按照全年进行预计,因此金额差异较大。4、 2021年,港迪电气将其持有的16项商标以2元的对价转让给公司,同时公司授权港迪电气在其股权变更且工商备案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内,无偿使用该16项商标。
注: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或双方可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包含不能在当期确认收入的金额)。另外,预计金额与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可能会因市场情况变化而产生差异,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电气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苏港智能总资产5,250.48万元,净资产2,560.29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002.79万元,利润总额169.90万元。
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5%的企业,公司董事徐林业任苏港智能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苏港智能系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港口集团”)下属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系经江苏省委政府批准成立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拥有全省航运服务中心、大宗物资储运交易中心和现代物流中心。苏港智能承载着江苏省港口集团科技创新及装备转型升级重要使命,股东背景实力强,业务发展速度快,与公司及子公司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桥、连续搬运设备、海洋工程专用设备的制造;起重机械、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华东重机总资产357,300.32万元,净资产143,080.18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3,100.69万元,利润总额960.65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华东重机系国内港口行业知名的起重设备供应商,于2012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及子公司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关联方销售商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合同或订单。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事先已提交至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徐林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正常经营所需,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双方已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基础,所有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徐林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正常业务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五)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任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上述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登记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2月25日16:00之前送达至公司。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33”,投票简称为“港迪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若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非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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