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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局网站、“长沙住建”微信公众号、“长沙住建”视频号、新闻媒体报道、局机关走廊触摸屏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扎实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共发布信息7409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024条,概况类信息56条,通过系统对接直接主动公开审批结果信息3876条,总浏览人次为528万次。网站市民留言栏目共收到2099条信息,均已办结。
2024年,围绕“智能建造、安全发展、城乡建设”等主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各级媒体刊发正面新闻报道600余条,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报道住建系统的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策划了“四个建设”“八大行动”“家门口的蝶变”“金九银十购房节”等专题宣传,其中中央电视台、人民网、央广网、中国建设报、中国房地产报等央媒体报道了长沙智能建造、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城区防涝排渍等工作成效30条,省部级媒体主要版面报道140余条;开展了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米乐M6 米乐M6官方网站房屋安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红色物业等系列宣传;组织报道了安全生产宣传月、节水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局官网、“长沙住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各类新闻信息800余条,策划了“住建领域热点问题一问一答”,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2条,上年结余23条,办结580条,结余下年办理95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线上有记录。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办理,主动公开信息按要求经相应领导、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工单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依托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服务门户集中主动公开涉企涉民信息,对于企业市民关心的楼盘信息、建筑业企业专业作业备案结果、房地产资质核定结果、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结果、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结果等信息通过系统对接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进一步优化服务门户使用体验,将市民、企业经常性查询的功能整合成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项目信息、信用信息、房产信息、物业维修资金信息六大板块。
2024年,我局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按月定期通报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于即将超期回复的依申请公开工单实行催办制,同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局网站、局政务新媒体进行定期自查,及时整改有关问题。局法制处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工作,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38件,行政诉讼39件。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依申请公开工单办理效率及质量不高,部分处室(单位)回复依申请公开时间较长,经常“踩点”回复,且回复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较大差距。二是回应市民关切载体不够丰富,形式单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一个民生部门,人民群众关注高,在发布政策时,解读政策的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有待提高。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科学制定信息公开流程,从制度上加强对信息公开的保障,继续做好“住建领域热点问题一问一答”栏目,精心策划栏目内容,提高栏目的知名度,更好回应市民关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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